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程海燕)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成功执结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房屋过户执行案件,不仅高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李女士(化名)与被执行人张先生(化名)经法院调解离婚,同时确认案涉房屋归李女士所有,张先生需予以配合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然而,调解生效后,张先生未能主动履行协助义务,李女士遂向天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首先深入了解了案件背景与双方矛盾焦点。考虑到案件源于婚姻家庭纠纷,直接采取强硬手段虽能快速结案,但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执行法官遂主动联系张先生,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沟通,一方面严肃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采取的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也耐心倾听其想法,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配合执行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妥善处理过往关系、开启新生活的必要一步。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劝导与利害关系分析,张先生的态度逐渐转变,最终表示愿意主动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与见证下,双方近日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办理完毕房屋的更名过户手续。手续办结后,双方均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并握手言和,为这段过往画上了较为平和的句号。
本案的成功执结,是天元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在执行工作中,特别是涉及婚姻家庭等情感纠葛的案件,天元法院始终注重刚柔并济,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也着力于疏导当事人情绪,促进矛盾根源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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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