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妍 谢正霞)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法理兼顾、善意执行”的工作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三方互诉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在保障生效裁判文书权威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困难,既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也化解了被执行人的履行难题,以高效司法行动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一案牵三方,判决生效遇履行难题
时间回溯至2023年8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三方当事人的平静生活。向某球驾驶车辆搭乘向某花出行时,与谢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向某球、向某花、谢某某三人受伤。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与责任认定,向某球与谢某某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乘车人向某花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三方当事人先后向沅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明确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谢某某却未按判决要求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随之进入执行程序。
精准查控寻突破,善意执法解民忧
执行局干警接案后,第一时间启动“双线并行”工作模式:一方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谢某某,耐心沟通履行事宜;另一方面,依托“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谢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谢某某无稳定收入来源,名下亦无房产、大额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因事故受伤需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经济状况十分拮据。但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在进一步梳理关联案件时发现,谢某某作为另案原告,其应获的赔偿款已到位——这一关键信息为案件执行找到了突破口。
考虑到谢某某的实际履行能力,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不采取强制查封、扣押等措施,而是再次邀约谢某某到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沟通中,干警既向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并用同类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又从情理角度出发,分析案件若长期拖延,不仅会影响申请执行人的生活,也会对其个人征信造成负面影响,引导其换位思考。
案结事了暖民心,司法为民显担当
在执行干警的法理宣讲与情感疏导下,谢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表示愿意用另案到位的赔偿款支付本案赔偿费用。最终,在干警的见证下,谢某某将全部赔偿款足额交付,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执行款,三方之间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没想到法院不仅帮我们要回了赔偿款,还充分考虑了对方的困难,这样的处理方式我们心服口服。”拿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是沅陵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沅陵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更精准、更高效、更温暖的执行举措,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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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