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法院暖心执行:火灾毁家,司法救助重建希望
2025-09-29 07:33:2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615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高建欢)“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的帮助!大火烧毁了家,但你们帮我们重建了希望……”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石某将一面绣着感谢话语的鲜红锦旗,郑重送到洪江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莹手中,以此表达对法院的深切感激。

石某与向某是多年邻里,同住一村。今年4月,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打破了两家人的平静——向某家中意外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至隔壁石某家,导致石某的房屋及屋内财产被严重烧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石某随后向洪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某赔偿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洪江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莹在了解此案情况后,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且均因火灾遭受不同程度影响,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更好地化解纠纷,当即要求本院“一乡街一法官”联点法官先行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6月3日,在联点法官的主导下,乡综治中心积极配合,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疏导情绪、分析邻里关系重要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向某赔偿石某因火灾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4.8万元,其中2万元于调解当日当场支付,剩余2.8万元约定于6月11日前支付完毕。

然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向某未能如期支付剩余的2.8万元赔偿款。无奈之下,石某于6月19日向洪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6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一方面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查询向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另一方面前往向某与石某所在的村委会,向村干部及周边村民详细了解两人的家庭状况、经济来源,并实地查看火灾后的房屋现场。

经调查核实,执行干警了解到向某夫妇的唯一住房及家中财产已在此次火灾中全部烧毁,且二人年事已高,身体状况较差,常年需要服药治疗,无固定收入来源,确实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履行剩余赔偿义务。与此同时,执行干警还发现申请执行人石某同样面临困境:石某年事已高且早年丧偶,独自生活,还患有糖尿病,日常需靠药物控制病情,火灾导致其财产受损后,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属于典型的困难群体。

考虑到石某的实际生活困难,以及案件的特殊情况,洪江人民法院执行团队经研究后,决定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石某申请司法救助金。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法院最终依法为救助申请人石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足额弥补了其未获得的赔偿款,解决了石某的燃眉之急。

责编:周玉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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