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工作中,跨省执行往往面临着地域阻隔、情况复杂等多重挑战,而近日,蓝山法院执行法官团队成功攻克难题,在跨省办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时,不仅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激烈矛盾,还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执行案款20万元,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效率与温度。
线索突现,迅速组建执行小队
“肖法官,您好,我现在在被执行人陈某文的家中,请你们尽快过来……”9月1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华在外省打来的一通电话打破了执行局的平静。
据悉,申请执行人李某华,系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因公司进驻工地做工需要向被执行人中山市某有限公司转账20万元保证金。中山市某有限公司承诺若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在2023年12月20日前开工,即退还20万元保证金,并向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因此产生的误工及机械设备费5万元。另2023年11月,中山市某有限公司因迫切需要资金周转向李某华借款2万元。此后,项目未开工,中山市某有限公司也未将李某华的保证金及借款归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华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中山某公司均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合计拖欠执行标的 27 余万元,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讨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
为避免被执行人陈某文再次隐匿行踪,执行法官肖波请示领导后第一时间召集经验丰富的干警,并抽调法警大队精干警力迅速组建起一支5人执行小队。在简短的案情梳理和任务分配后,小队成员携带齐全的法律文书、执法设备,即刻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一场与时间赛跑的跨省执行行动,就此展开。
现场起争执,积极协调解阻碍
经过数小时的长途跋涉,下午4点执行小队终于抵达被执行人所在地。
然而,现场的情况却比预想中更为棘手。
申请执行人李某华与被执行人陈某文已因债务问题发生激烈争执,情绪激动的陈某文甚至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试图通过报警阻止执行工作的推进。
面对突发状况,执行法官始终保持冷静。他首先向赶到现场的民警出示了自己的执法证件及案件相关法律文书,随后耐心细致地向民警解释了该合同纠纷案的判决结果、执行依据以及此次跨省执行的目的。民警在了解情况后,表示由于涉及跨省执法,需要与当地市公安局进一步协调,并出具相关协助函件才能配合案件执行。为避免延误执行时机,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与民警保持沟通,协助其推进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则主动安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情绪,告知双方会依法依规处理案件,引导他们保持理性,为后续调解创造良好氛围。
“背对背” 调解,打破僵局促和解
在获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后,案件进入调解阶段。
但调解工作的推进同样困难重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陷入了僵局。申请执行人因长期未拿到执行款,情绪十分激动,坚持要求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所有执行案款,否则绝不退让;而被执行人则以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为由,明确拒绝履行义务,甚至摆出了“破罐子破摔”的态度。
眼看调解陷入停滞,执行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逐步化解矛盾,各个突破。
执行法官在了解李某华的诉求和不满后,通过拉家常的沟通,对其遭遇表示理解,缓解了对方的抵触情绪。随后,从法律角度向其分析了当前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引导其理性对待案件的处理。之后,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展开沟通,在充分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家属积极配合执行。经过执行法官数小时的耐心劝说和反复沟通,申请执行人逐渐认识到“和解履行”的合理性,同意适当降低履行要求;被执行人家属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协助被执行人筹集款项。
9月13日凌晨3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文当场履行20万元案款用于抵扣部分债务,剩余尾款约定于 2025 年12月31日前结清;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被执行人的弟弟自愿作为执行担保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承诺若被执行人到期未能足额支付尾款,将由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锦旗致谢表心意,司法为民获认可
9月2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华特意带着两面崭新的锦旗来到法院,将这份沉甸甸的感谢送到了执行人员手中。其中一面锦旗赠予执行局,上面书写 “跨省执行解企忧,攻坚克难护发展”;另一面赠予法警大队,印着“跨省执行雷霆出击,警队护航彰显神威”。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没有执行法官的坚持和法警大队的配合,我们企业的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申请执行人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反复表达着感激之情。他表示,从跨省追踪线索到化解双方矛盾,再到最终拿到执行款,每一步都离不开执行团队的专业与付出,这两面锦旗不仅是对案件结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司法为民工作态度的肯定。
执行局负责人接过锦旗后表示,这既是荣誉也是责任,蓝山法院执行团队将始终秉持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的理念,持续攻克执行难题,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蓝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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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