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调研刑案补侦难
2025-09-23 09:10:0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晓洪 刘婧 | 点击量:8471         

湖南法治报讯(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晓洪 刘婧)9月12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建明带队组成调研组就“刑事案件补侦难问题”赴攸县人民法院开展专题调研。本次调研座谈会由攸县法院牵头组织,同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领导及负责同志应邀参会并作讲话和发言。会议旨在深入剖析当前补充侦查落实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共商破解之道,协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攸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刑事案件补充侦查落实难的表现、成因及初步应对措施的汇报。攸县人民法院指出补充侦查制度在县域司法中的运行效果直接影响到案件质效与司法公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定罪证据“重抓捕、轻固证、侦查方向单一、证据标准把握不准确”,量刑证据“标准把握不清,要件审查不严”,涉案财物“性质认定不统一、管理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进而引发审限拖延、羁押超期、财产处置悬空等问题凸显,一定程度上影响诉讼效率和案件质量,亟待各方协同研究解决。

检察机关发言同志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承担着指控犯罪的职责,高度重视补充侦查工作的质效。同时也坦诚地指出了在理念认识偏差导致证明标准不一致、跟踪监督补查进展、公安机关对于补充侦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等多方面面临的挑战与困境,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对证据标准的统一加强会商讨论,强化对侦查机关案件质量法制审核的监督,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往复和认识分歧。

公安机关代表详细阐述了在接收补充侦查要求后的具体工作流程。提出基层侦查单位矛盾纠纷化解案多人少、办案时限压力大、经费保障不足等现实困难,同时也指出有时因案件时过境迁、证据灭失、更换承办民警等客观原因导致的补查难度。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坚持证据意识与程序意识,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提升办案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强化法制审核把关,加强与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明确具体侦查指引,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补充侦查效率和针对性。

党委政法委与会领导从统筹协调政法工作、促进执法司法公正高效的角度发表了意见。强调补充侦查工作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补侦难问题是制约司法效能提升的瓶颈之一,需要各政法单位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协作配合。同时指出补充侦查工作中出现证据收集不规范、证据标准不统一、协调机制不顺,沟通不及时,信息方面不共享等问题。下一步政法委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能力专业化建设,着力消除沟通壁垒,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证据标准把握、法律理解适用等共性难题,为高效、规范的补充侦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方发言,并不时就具体问题与参会代表进行互动交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谭红艳从二审法官视角对于该院补侦难问题进行分析。列举了二审审理过程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具体案例,精准指出基层公检法在证据标准认定存在具体的问题。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建明表示此次座谈会充分反映了当前补充侦查工作的真问题、实困难,收集了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高建明强调,补侦难问题关乎刑事案件整体质量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树立现代化的刑事司法理念,夯实补充侦查思想基础;二是要始终坚持贯彻刑事证据规则,规范补充侦查实践操作;三是公检法要加强资源协调配合,构建补充侦查协同机制。

此次调研座谈会,为破解补侦难问题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与会各方畅所欲言,剖析问题根源,交流实践经验,在加强协作、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与会各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继续加强沟通协调,聚焦问题短板,共同推动构建更加顺畅、高效、规范的补侦工作新格局,切实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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