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晓洪 刘婧)近日,株洲攸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孙乔波与执行局局长彭飞燕一行走访攸县人大代表陈景誉,就其代表建议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答复,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法院对人大代表依法监督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主动回应。
陈景誉在建议中直指执行工作中的一大痛点:案件因无财产线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后,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并重新冻结被执行人网银账户面临现实困难。首次执行中的财产冻结有期限限制,超期未续冻则自动解除。而申请恢复执行传统上需要申请人提供明确财产线索,这对普通当事人而言难度极大,导致财产解冻后无法重新控制,可能造成执行僵局,影响司法权威和债权人权益的实现。
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攸县法院在答复中展示了早已布局并正在高效运行的解决方案体系。一是前置告知,强化风险提示。严格规范终本程序,在结案前必向申请人全面告知已采取的执行措施、财产控制情况及具体期限,明确提示其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出续封续冻申请,从源头上减少因超期导致的财产脱控风险。二是机制创新,畅通申请渠道。即使申请人因故未及时申请续冻导致财产解除,法院在收到其重新冻结申请时,亦会受理并采取线下冻结或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进行冻结,无需当事人必须自行提供财产线索,降低了恢复执行门槛。三是主动作为,强化职权查控。法院于今年4月成立执行服务中心,5月组建专业化“恢复案件办理团队”,化被动为主动。在一张网系统定期查询或其他途径发现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会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措施,再通知申请人办理恢复执行手续,实现了发现即控制,有效避免了财产流失。
这些举措系统性地回应了人大代表关切,将“法院依职权查封冻结”的建议落到了实处。下一步,攸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以擦亮“善执笃行,微案力执”工作品牌为抓手,不断优化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将人大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提升执行质效、维护司法权威的强大动力,努力让更多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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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