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 身边的典型】王鹏:投身警营勤奉献 惩恶扬善铸警魂
2021-05-15 15:20:46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陈嘉曼         

法制周报  通讯员  陈嘉曼

王鹏,38岁,现任桑植县公安局洪家关派出所所长。2009年9月,他怀着对家乡的眷恋和除恶扬善的激情,放弃全国500强企业的中层职位,通过招录考试进入桑植县公安局工作,成为一名“拼命三郎”式的警察。12年的警营历练,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被评为“湘警之星”、全市公安机关十佳“破案能手”、全县“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攻坚克难,严打犯罪勇担初心使命

“工作兢兢业业,始终有一颗永不言败的心”,是王鹏留给同事们的印象。从警之初,在官地坪派出所的王鹏,由于业务能力强,又肯吃苦,深得领导和同事肯定。

2011年6月,王鹏被调入城区派出所工作,承担打击处理职责,他始终牢记使命,迅速成为派出所的骨干力量,主办了一系列重要案件,为辖区平安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先后带队侦破了某项目工程强行参工参运、敲诈勒索案,有效维护了桑植县城经济建设环境;“4.12”蒙面寻衅滋事案,震慑了街头暴力犯罪;打掉了以赵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破获贩卖毒品案件30余起,有效遏制了毒品蔓延态势;破获侵财类案件250余起,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身先士卒,连续奋战谱写警察本色

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的澧源派出所,打击处理任务繁重,案件办理数占到全局的“半壁江山”。2014年11月,王鹏担任澧源派出所副所长,负责刑事打击工作,他带领刑侦中队民警负重前行,打击战果屡创新高。

2016年禁毒打击专项行动期间,王鹏带队一个月内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0起,强制隔离戒毒26人、行政拘留70人,创下所内禁毒打击记录。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致使他身体旧疾复发,连行走都变得十分困难,所长劝他住院治疗,但他婉言谢绝,依然坚持带病工作,最后还是同事们将他强行送进医院。待病情稍有减轻,他又立即返岗,坚持和同事并肩战斗。

2016年5月,王鹏的第二个孩子出生,只休了3天陪护假的王鹏便丢下妻儿投入到了紧张的追赃工作中。随后的20多天里,他带领民警多次往返外地,最终将8辆被盗的摩托车全部追回,受害人纷纷送来锦旗以表感激之情。2016年,王鹏带领刑侦中队共破案128起,打击处理120人,在他的带领下,澧源派出所的破案数和打击数双双过百,迈入“双百”时代。

心系百姓,忠诚为民守护辖区安宁

2017年4月,王鹏调任龙潭坪派出所所长。面对当地较为彪悍的民风,王鹏始终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一到任便接连破获3起盗窃案,工作局面一下就打开了。2018年2月,辖区发生一起命案,为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顺心的春节,他带领所内同事配合刑侦大队连续奋战,终于将案件告破。同年9月,又带队破获系列诈骗案,将冒充扶贫干部,专门诈骗贫困老人的宋某、周某绳之以法。通过派出所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及时打击了辖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龙潭坪派出所工作期间,王鹏不仅担任辖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还担任了某初中班级的德育班主任,通过给学生讲名人励志故事,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健康生活。派出所执法办案时,将调皮学生带去观摩,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将法治教育很好地融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使学生“零距离”接触法律,取得不错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初中毕业会考前夕,王鹏和他们一起开展活动,释放考试压力,并带队护送学生进城迎考。成绩揭晓时,该班46名学生有3人进入全县百强,10人考上桑植县一中。

王鹏用一套组合拳,促使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警民和睦相处,百姓安居乐业。

甘于奉献,危难之际展现责任担当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身为派出所所长的王鹏,像所有人民警察一样,顾不上合家团圆,第一时间返回岗位,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开展防控工作,带领民辅警在湘鄂交界的堰垭设卡,严防疫情传播,守护好桑植的西北大门。

2020年2月1日,王鹏得知辖区内有一从疫情高危地区返乡人员夏某,为逃避信息核查,拒不透露住址,致使辖区疫情防控工作陷入被动。王鹏立即相关人员在辖区内挨家走访、摸排核查,终于在一间出租屋内找到了夏某,并向其说明事态的严重性,促使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直到卡点撤除,王鹏带领所内人员连续奋战了63个日日夜夜。期间,盘查各类过往车辆5000余台,核查湖北返乡人员133人次,劝说关停行业场所43家,为辖区打赢防疫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辖区群众和上级部门的好评,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

2021年2月,王鹏调入洪家关派出所担任所长,初到洪家关他便告诫自己:“一定要维护好洪家关的社会治安稳定,否则,对不起贺龙元帅,对不起那么多逝去的先烈”。他用忠诚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警察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神圣而光荣的使命。

责编:王汝福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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