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梦婷 尹杨霞 尹钰宸 潘浩)出租、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互联网账户,就能轻轻松松获取高额报酬,这种“0成本”赚钱的“好事”你心动吗?千万小心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洞口县公安局依法查处2名涉“两卡”人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城关派出所

9月8日,洞口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上级下发“两卡”线索,辖区内居民唐某钢名下银行卡疑似涉诈,获悉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依法将唐某钢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唐某钢在网上申办贷款时添加了一个自称银行贷款客服经理的陌生人,对方称需要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多刷流水才能更好的申办贷款。随后,唐某刚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借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用于接收、转移涉诈资金。经询问,唐某钢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唐某钢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黄泥江派出所

近日,洞口县公安局黄泥江派出所根据上级下发的“两卡”线索,发现辖区内居民刘某魁名下银行卡存在涉诈嫌疑。9月10日,在民辅警的耐心规劝下,违法行为人刘某魁主动到黄泥江派出所投案。经查,刘某魁在某短视频平台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则贷款广告。由于当时正急需用钱,他便按广告提示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自称是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刷流水提升贷款额度”为由,诱导刘某魁配合操作。随后,刘某魁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借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用于接收、转移涉诈资金,并从中获利。经询问,刘某魁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请广大群众不要相信任何网上以各种理由、高薪诱惑等原因联系你的人,不贪小便宜就不会上当受骗也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以上均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防范两卡犯罪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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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