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推行惠民措施的通告
2025-09-18 08:56:26          来源: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 | 点击量:7020         

为全力营造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积极推行惠民举措,充分展现城市的人文关怀与执法温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双节期间针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免予处罚举措。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 年 10 月 1 日 0 时起至 10 月 8 日 24 时止(即国庆、中秋双节假期期间)。

二、轻微交通违法情形及处理方式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在非严管路段,若车辆临时停放未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交警将以口头警告或教育劝离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实施罚款、记分处罚。但是,对于堵塞消防通道、占用人行横道、堵塞路口进出口等严重妨碍交通秩序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以保障道路的畅通和公共安全。

(二)因不熟悉路况产生的违法

对于外地来我县车辆以及本地在外创业就业返乡人员车辆,若因不熟悉道路情况,初次出现违反导向车道通行、误入单行线或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等轻微违法行为,且能够当场听从交警指挥并及时改正的,交警将仅进行警告教育,不进行罚款、记分处理。这一举措旨在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帮助他们在陌生的道路环境中更好地适应交通规则。

(三)压线轻微违法不罚。车辆通过拥堵路段时,如因交通状况复杂造成压线等轻微违法行为,交警将不予处罚。

三、注意事项

(一)事故处理依法依规

本通告所规定的人性化处理措施仅适用于日常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不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仍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严重违法严惩不贷

对于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闯红灯、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多次实施轻微交通违法且屡教不改的,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这些严重违法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三)文明出行共同倡导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们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安全文明出行。在享受人性化执法带来的便利的同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 年 9 月 23 日

责编:陶江云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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