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吴俞贤
作为侗、苗、瑶、土家等少数民族聚居地,怀化民族民间医药是各民族在千百年与疾病抗争中沉淀的“活化石”。麻阳有4000多种苗医药用动植物,靖州是全国最大茯苓集散地,《侗医火针技术操作规范》更被纳入国家级少数民族医疗技术标准……2023年9月1日,《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这份宝贵财富筑起法治屏障。
近两年《条例》实施成效如何?民族民间医药传承发展的堵点是否打通?今年6月至8月,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9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全市13个县(市、区)及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以“明察+暗访”“座谈+现场采访”“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了一场全方位、深层次的执法检查,用法治力量守护民族民间医药的“根”与“魂”。
7月16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暨法律培训视频会。
精心部署
以问题导向给“体检”定方向
“民族民间医药是怀化特色优势,执法检查不能走过场,要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千表示。
这是《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执法检查,如同一场深入肌理的“体检”,旨在摸清怀化民族民间医药保护与发展的真实状况,为其未来发展找准方向。
为确保检查有方向、有重点、有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两个月启动筹备,下足“绣花功夫”:
精准制定方案:围绕《条例》核心条款,细化“四查四看”清单——查保护传承机制,看文化根脉是否延续;查人才培养体系,看发展根基是否夯实;查产业促进措施,看资源优势是否转化;查规范管理实效,看管理服务是否有序,将模糊要求转化为具体指标。
分层培训提能。组织检查组成员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条例》立法原意、中医药领域学者讲解民族民间医药专业知识,确保每一位检查人员既懂法又懂医,能精准识别问题、提出建议。
创新检查方式。打破“听汇报、看材料”的传统模式,先暗访查准问题,再由9个小组分片负责,与传承人、企业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面对面交流,收集“原汁原味”的意见。
“我们不仅要查政府部门做了什么,更要查群众感受到了什么;不仅要查纸上成效,更要查落地实效。”市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谢顺电介绍。
据悉,检查组还特别邀请了多名熟悉民族民间医药的市人大代表、专家及媒体记者参与,创新运用“望闻问切”工作法,从“群众视角”“专业视角”双维度深入苗寨侗乡,望资源台账是否健全,闻群众知晓度如何,问传承人实际困难,切产业发展痛点,实现检查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治、执法抽查与自查自纠、明查与暗访、听取汇报与接受举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五结合”。
法治赋能
民族民间医药发展成效初显
走进怀化市卫健委,一份《怀化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格外显眼。其中“一县一主一特”的产业布局清晰明确——靖州重点发展茯苓、新晃主攻黄精、麻阳聚焦苗药。“我们不仅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十四五’规划,还出台《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政策层面为其保驾护航。”市卫健委负责人介绍。
执法检查发现,《条例》实施近两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在“保护、传承、发展”3大领域交出了亮眼的答卷。
保障机制搭框架,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局连续4年配套1000万元支持刘良院士工作站建设,新晃将20万元民族民间医药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靖州2024年修正的《自治条例》,专门新增“鼓励民族民间医药保护传承”的条款,让法治保障更接地气。
保护传承挖宝藏,文化根脉得以延续。“这是我收藏的500多册苗医药古籍,100多件老药具,现在都放在展示馆里,免费给大家参观学习。”在麻阳苗族医药传统文化展示馆,传承人滕建甲的话语中满是自豪。新晃、溆浦等县组织医疗机构、协会开展药材资源普查,收集整理民间单方、验方1000多个;市文旅广体局非遗中心推动传统医药申遗,全市已有省级、市级、县级传统医药非遗项目48个,“中医诊疗法(六经分经脉诊术)”等5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名录,让口传心授的“老智慧”变成可查阅、可传承的“活文献”。
产业融合“链上跑”,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50余万亩,蕴藏量2340种,均居全省前列;茯苓、黄精等23个品种入选省级道地药材目录,占全省66%……”市农业农村局的产业台账上,一组组数据彰显着怀化的资源底气。如今,这份底气正逐步转化为发展优势:靖州茯苓占据全国70%的市场,成为“全国茯苓看靖州”行业标杆;新晃黄精辐射湘渝云贵川5省。更可喜的是,产学研协同“朋友圈”不断扩大——靖州与中央民族大学药学院签约合作,补天药业、康源苓业等企业分别与省中医药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合作,实现实验室与田间地头无缝对接。
人才培育“育新芽”,队伍建设添活力。执法检查了解到,全市已举办19期“西学中”培训班,培训1842人,每年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1000余人次;建立8个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培养学术继承人50余人。近8年通过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的民族民间医药人员达43人,为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开出药方
激活民族医药新动能
“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侗家红药,现在还不能生产,如果能够打通这一环节,更有利于发展和传承。”执法检查中,一位民族民间医药传承人道出了怀化民族民间医药发展的困境。
“成绩值得肯定,但问题更不能回避。”执法检查情况汇总会上,执法检查组直言不讳。随着检查深入,在《条例》实施中知晓度不足,《条例》宣传“雷声大,雨点小”;执行力不够,配套措施缺位,监管存在盲区;“传承难”凸显,“青黄不接”与“合法执业”双重困境;“产业弱”待破,“散小弱”与“品牌淡”制约发展等短板逐渐显现,成为制约民族民间医药发展的“拦路虎”。
《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但检查发现,截至今年8月,仅芷江起草《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市本级及其他12个县(市、区)均未出台配套措施,导致《条例》原则性规定难以转化为可操作举措。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部门主动作为意识不足,卫健、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未按《条例》要求开展民族民间医药资源普查,未建立资源数据库,家底不清成为普遍问题。
“没有普查,就不知道哪些资源需要保护;没有监管,就保障不了药材质量。《条例》的‘牙齿’没有咬实,工作就容易悬空。”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中,一位常委的话,点出问题的核心。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基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从“法治保障、人才培育、产业升级、传承创新”4个维度,为怀化民族民间医药发展开出精准药方,列出问题清单及审议意见。
“要让《条例》从‘纸上’走到‘实践中’,首先要让大家懂法、用法、守法。”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执法”,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履职不力、宣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确保《条例》每个条款都落到实处。
健全“培育+激励”,破解人才断代难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建立“校企合作+临床实践”培养模式,支持各级医院设立民族民间医药从业人员临床实践基地,通过“理论+实操”提升水平,对长期从事民族民间医药、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开辟绿色通道。
“要让民族民间医药活起来,必须让产业强起来。”执法检查组建议推动“创新+升级”,做强产业引擎,打造“怀化民族医药”区域公共品牌,推动民族民间医药与文旅、康养产业融合,让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
“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怀化民族民间医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李万千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逐条落实审议意见,以法治力量为怀化民族民间医药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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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