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470公里的正义,株洲法院跨省协作破解执行困局
2025-09-09 10:25:4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丽芳 刘思园 | 点击量:8119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丽芳 刘思园)“太感谢法官了,没想到时隔一年多,这笔货款终于有了着落!”拿到6万元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激动地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声道谢。这起陷入僵局的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异地法院的高效协作下,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部分履行,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被告宜昌某超市向原告刘某采购服装后,未依约支付全部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仍拖欠货款17万元,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宜昌某超市向原告支付货款17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刘某于2023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宜昌某超市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经查,该超市名下登记有车辆及土地使用权,但均已被多家法院在先查封,芦淞法院依法进行了轮候查封。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尽管程序暂告一段落,执行工作并未停步。申请执行人始终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并于近期提供关键线索——宜昌某超市的法定代表人已回到宜昌,且具备一定履行能力。执行法官研判认为,对超市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有望打破僵局。经批准后,执行法官驱车470多公里赶赴湖北宜昌,并依托跨省法院协作机制,得到了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两地法院协同行动,依法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传唤至宜昌当地法院。

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法定代表人态度转变。执行法官抓住时机组织调解,耐心释法明理,详尽阐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定代表人当场通过现金及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货款6万元,并就剩余款项制定了明确的分期履行方案。

本案的顺利执行,既展现了执行干警不畏艰辛、灵活应变的工作作风,也彰显了跨区域法院之间高效协作、联动执行的机制优势。下一步,芦淞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跨域执行协作,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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