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李海洋)近日,株洲市渌口区法院淦田法庭联合淦田镇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无人机操作不当致人受伤的纠纷案件。
8月初,邹某在帮助老板陈某操作无人机为稻田喷洒化肥时,不慎被无人机撞伤,伤势严重。
淦田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与乡镇干部组织双方持续调解了3天,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邹某是云南人,受伤后,其姐姐携年迈父母连夜赶至淦田镇,一家人挤住在简陋的宾馆,20多天下来,积蓄耗尽,医疗费已花费两万余元。
在调解现场,邹母情绪激动。陈某显得十分无奈,表示自己并非故意,事故原因是无人机雷达突发故障。陈某已垫付部分医疗费,并同意额外补偿1万元,还透露无人机购有保险——若伤情不构成伤残,保险赔付上限为1万元;若构成伤残,最高可赔30万元。无人机厂商亦承诺承担保险外的补充赔偿。
然而,双方分歧仍然存在。邹某一家希望能获得8万元赔付,尽快了结,早日返滇。陈某担心若未经伤残鉴定和诉讼程序,保险公司可能拒不认赔,自己将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面对僵局,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淦田法庭庭长喻涛,希望法庭能积极参与指导调解。经与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多方沟通,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喻涛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向邹某及其家人耐心分析:若坚持不做鉴定,可能无法获得足额赔偿;而父母年事已高,异地维权成本高昂,继续滞留并非良策。“司法局有法律援助中心,后续维权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鉴定后的调解或者诉讼,也可以通过线上视频方式进行,不需要来回跑。若回云南的后续治疗产生了较多的医疗费用,你们也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或者起诉。”喻涛向邹某解释。
喻涛也提醒陈某换位思考,体谅伤者家庭的艰难处境。最终,陈某听从了建议,同意当场结清已产生的医疗费,并先行支付12000元作为部分赔偿,待伤残鉴定结果明确后,再通过调解或诉讼确定最终金额。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