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邹佳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其管理质效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祁东县司法局立足工作实际,从全链路管理的视角,通过采取筑牢制度根基、完善审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的手段,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筑牢制度根基
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稳固基石。祁东县司法局一是以《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总领,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供刚性遵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二是坚持“谁起草、谁负责”原则,需起草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后,由局党组集体审议后,报县政府审查决定,从源头上确保行政决策法治化。三是推动县政府明确常务会议审议议题性质认定标准,确保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时间的评判。
二、完善审查机制
合法性审查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关键防线。祁东县司法局一是构建 “起草单位 + 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法律顾问及专家辅助审查” 多元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二是推动 “部门协商 + 社会参与” 协同发力,2021年至2024年期间共有24件规范性文件采取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或者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意见,确保意见客观精准的同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让文件制定更贴合民意。三是同步推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实现 “一次审查、多维度把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强化监督管理
监督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重要保障。祁东县司法局一是以备案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效力,严格实施 “三统一” 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以督察考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正确实施。三是以动态清理维护政策连续性和权威性,建立 “即时 + 专项 + 定期” 清理机制,确保文件“废、改、立”动态衔接。2024年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其中24件继续有效;14件被宣布废止;5件宣布失效。
实践表明,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必须要注重全链条优化、健全周期管控,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祁东县司法局将持续完善管理机制,让规范性文件真正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 “助推器” 和群众权益的 “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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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