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落实生态修复回访,守护绿水青山
2025-08-18 16:20:2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车璐炀 唐婧 | 点击量:520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车璐炀 唐婧)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法治方式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失火案进行判后监督回访。
案情回顾
202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旷某独自到南岳区水濂村给其母亲上坟祭祀,因燃香烧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2.6844公顷均为林地,森林类别属于重点公益林。由于被告人旷某在现场积极参与救火并联系村民报警,主动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取得过火山林林权人书面谅解。南岳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旷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回访情况
水濂村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带领该院干警前往失火林地进行现场踏勘,实地核查受损林地的生态恢复进展。经过两年多的不懈修复与自然演替,区域内复绿情况良好,各类植被长势喜人,在踏勘过程中,令干警们最为惊喜的是:一棵高度仅数十厘米的矮小板栗树已结出了幼果。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那棵已结出幼果的矮小板栗树,正是法治精神浇灌出的生态复苏最动人的象征。南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用“补植复绿”等方式,推动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生态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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