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利剑护生态!东洞庭湖湿地司法保护令重磅出台
2025-08-18 09:29: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罗杨 | 点击量:522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杨)8月15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华容县人民法院、华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东洞庭湖湿地司法保护令》,以最严格的司法举措守护"长江之肾",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全国生态日献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法治厚礼。

东洞庭湖湿地作为我国首批国际重要湿地,拥有15.76万公顷生态宝库,栖息着367种鸟类和麋鹿、江豚等珍稀物种,是长江流域防洪减灾的缓冲器和全球候鸟迁徙的关键驿站。此次发布的司法保护令依据《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六部法律法规,明确划定六大禁止行为:

1.严禁破坏性开发:全面禁止擅自填埋湿地、采砂采矿等破坏行为,要求建设项目必须避让湿地并采取生态补偿措施。

2.严控污染排放:禁止排放未达标废水污水,杜绝固体废物倾倒,守护湖区水质安全。

3.保护野生动植物:非法猎捕、破坏洄游通道及栖息地将被重拳打击,为候鸟和中华鲟等物种筑牢“司法护盾”。

4.规范垂钓管理:核心区、饮用水源地等区域实施垂钓禁令,休闲垂钓区需严格遵守规定。

5.斩断非法交易链:对收购、运输珍稀鸟类及其制品的行为“零容忍”,同步追究为非法交易提供便利者的法律责任。

6.限制破坏性旅游:水上餐饮、洲滩越野等可能破坏生态的活动被明令禁止。

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不仅是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积极响应,更是对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让湿地保护从“软性约束”向“刚性保障”进一步升级,强化了对破坏行为的追责与震慑,为湿地保护增添了更具约束力的司法屏障。

责编:陶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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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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