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院:以“四个坚持”谱写文明创建新篇 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2025-08-13 16:18: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李晓龙 | 点击量:651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晓龙)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传来喜讯,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这份荣誉的背后,是该院近年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四个坚持”筑牢文明根基、彰显司法担当的生动实践,为大力实施“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衡阳实践贡献法院力量。

政治建院强根基 凝心铸魂聚合力

走进衡阳中院,党史文化长廊里的老照片诉说着司法初心,清廉文化广场的警示标语时刻警醒着干警——这里的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把讲政治贯穿文明创建全过程”的理念。

创文工作启动以来,该院党组率先垂范,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将52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 “党组抓总、部门协同、全员参与” 的工作格局。在党建引领下,“四强” 党支部创建、“星级” 支部达标等活动与“文明部门”“文明家庭”评比相互赋能,2024年6月,该院在全省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展现了党建与创文同频共振的鲜活成果。

“水口山下问初心” 主题党日活动获评全省法院“主题党日” 一等奖,“美在金秋” 老党员之家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音乐思政课让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一系列精神淬炼活动,推动全院干警凝聚起 “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的思想共识。

担当兴院提质效 服务大局显作为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退费难题,现在流程简化了,效率更高了!” 收到退还的诉讼费用后,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感慨,道出了衡阳中院以文明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效。

该院始终将创文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聚焦人民法院“五项重点工作”,把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尺。通过发出《致驻衡企业家和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反映的诉讼费退费问题,迅速出台《便民退费六条意见》,让司法服务从“单向输出”变为“双向奔赴”。

在“一院一品” 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创建中,“法企互动促发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法庭旁听涉企案件庭审,直观感受司法公正;法官深入园区企业 “送法上门”,为经营发展答疑解惑。2024年,该院因在打好 “发展六仗” 中表现突出,获湖南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用实干实绩诠释了文明创建的担当。

公信立院守初心 司法为民传温情

“这纸判决不仅解决了我们的彩礼纠纷,更让我们明白了彩礼不是‘买卖’,感情才是根本。” 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的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对法官耐心释法的举动连连称赞。

衡阳中院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文明创建的核心要义,注重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每一起案件审理。在彩礼纠纷、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中,法官既解“法结”又解 “心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雁城法苑”“庭审内外”“普法小剧场”等新媒体普法栏目持续推出典型案例200余个,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有的案例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采用推介;“屋场恳谈+巡回审判+普法” 模式深入乡村社区,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法治副校长、衡法8090先锋宣讲团走进校园,为青少年播撒法治种子……多元普法举措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获评全国 “八五” 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智慧法院建设更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珠晖区法院运用在线调解平台,3天内成功化解标的额 1.8 亿元的涉港合同纠纷,该案例作为全国法院调解平台应用的典型,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被推介,展现了“数字赋能”带来的文明司法新图景。

从严治院正风纪 固本培元树正气

“晨读会上学理论,衡法课堂练业务,现在大家学习的劲头越来越足了。” 衡阳中院干警的真切感受,源于该院将能力提升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支撑。

该院创设“衡法课堂”月月训、“晨读会”等学习品牌,建立长效督学机制;实施 “青蓝规划”五年纲要,通过“以老带新”助力青年干警成长;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倒逼业务能力提升。2025年以来,全院审限内结案率达96.89%,同比上升1.76%;平均结案时间34.27天,同比下降23.04%,办案质效的提升彰显了队伍建设的成效。

纪律作风建设同样毫不松懈。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案为鉴” 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五廉共建” 活动涵养清廉文化,将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原创清廉家风短视频《全家福》被省纪委推介。如今,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已成为衡阳中院最鲜明的文明底色,该院连续两年被评为“衡阳市清廉机关优秀单位”。

从法庭内的司法审判到法庭外的普法服务,从队伍建设的严实举措到服务大局的担当作为,衡阳中院以“四个坚持”为笔,以实干担当为墨,在文明创建的画卷上写下了属于人民法院的生动注脚。这份“全国文明单位” 的荣誉,既是肯定,更是新的起点,激励着全院干警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继续前行,让文明之花在司法沃土上持续绽放。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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