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卜里坪司法所化解一起房屋继承纠纷
2021-05-10 10:41:26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唐石金、梁茜 | 点击量:11952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唐石金 梁茜)“唐所长在哪个办公室”,4月29日,一阵急促的呼喊声在卜里坪街道办公楼里响起听到呼喊声卜里坪司法所所长唐石金连忙走出办公室,迎面碰到一行老少10人的队伍,带头的是一位50多岁的壮年男性,一幅着急慌的样子唐所长赶紧安抚众人情绪,带领一行人来到办公室了解情况。

经过仔细询问和梳理,这位壮汉是张某,同来的都是他的兄弟姊妹。2016年,张某以其母亲的名义报批建了一栋新房屋,但房屋还未办理不动产证,老人家就去世了,这栋房屋成了名义上的遗产。为了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和变更,张某与其他6兄弟姊妹多次协商,却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特到司法所寻求帮助解决。

了解大致情况后,唐所长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房屋建设的实际付款证明、其母亲名下自建房起的钱款支付明细、房屋报批相关费用的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不久,张某提供了银行转账建房款的凭证、房屋工程发包合同及办理报批建相关费用的账单,且经调查,其母亲名下的钱款只有基本生活费支出,并无建房支出。

在调查了解情况后,唐所长摆出张某提供的凭证,并依据《民法典》继承条款,对双方讲清楚了该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并解释从以上核实的情况,房屋均由张某出资经手办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乡俗,张某为其母亲名下新房屋唯一出资人,理应为张某所有。

经过说法说理,六兄弟姊妹自动放弃新建房屋的继承权,由张某继承其母亲名下的新建房屋,同意所有权变更到张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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