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公安交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隔夜酒的代价!
2025-08-04 11:18: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曾庆屏 | 点击量:642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庆屏)近日,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酒驾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交通违法。

当日下午14时29分许,该大队民警在蓝山大道查缉点对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刘某某进行酒驾排查时,酒精测试棒亮起红灯,经现场吹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驾驶人刘某某所驾驶的车辆使用性质属于营运车,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据刘某某供述,其前一晚在老家亲戚家里吃晚饭喝了九瓶啤酒,第二天觉得酒醒了,没事了,于是开着车送朋友上县城,没想到因“隔夜酒”被交警查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刘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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