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检察:一场“搬”进医院的庭审
2025-08-04 11:17: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顾慈婷 | 点击量:639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顾慈婷)“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轻响,近日,一场没有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没有整齐排列旁听席的特殊庭审在江永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科教室内开庭。江永县检察院为何要把法庭“搬”进医院?背后是该院主动作为,用司法温情回应群众困难的生动实践。

一个多月前,何某某午餐时饮了几杯自酿米酒,自认为“意识清醒”的他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出行,殊不知“几杯米酒”早已越过法律红线,被执勤交警查获后,何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远超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几天后,意外再次发生,何某某无证驾驶另一辆二轮摩托车被撞倒,腰部、腿部多处骨折,需长期住院治疗。

一边是触犯法律的醉驾者,一边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提出解决方案,带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来到病房,“身体恢复得怎么样?我们今天来核实一些案件的细节,你慢慢说”。病床边,检察官耐心听何某某的供述,核实案件事实,既确保了讯问的规范性,又用温和的态度缓解了他的紧张情绪。

案件提起公诉后,新的问题接踵而至,庭审怎么办?承办检察官主动对接承办法官,法检两院沟通后,很快达成共识:把庭审“搬”进医院,在征得何某某同意并确保庭审严肃性的前提下,简化了部分流程。何某某在最后陈述时,声音带着悔意表示:“感谢司法机关对我的关怀!我本以为喝几杯米酒没事,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撞了人,后果不堪设想,我以后喝酒再也不开车了……”

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给在场的医护人员、患者家属上了一堂“流动普法课”。

下一步,江永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用细节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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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左爽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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