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在行动 | 衡阳县唐女士的19万元保住了!
2025-07-22 16:51:34          来源:平安衡阳县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 | 点击量:6765         

“我是公安局的,你涉嫌接收赃款,现在马上把钱转到安全账户配合调查!”近日,衡阳县金溪镇唐女士突然接到一个冒充“公安局”的诈骗电话,在对方的指引下瞒着家人赶往银行转账,幸好被衡阳县公安局“反诈岗”民警及时劝阻。

7月19日,金溪镇唐女士持19万元定期存折来到银行,要求办理提前支取,期间眼神躲闪、言辞含糊。金溪派出所“反诈岗”民警向唐女士询问取款用途,唐女士声称取款用于房子装修。民警立即联系其家属核实装修情况,得知唐女士家里不需要装修。结合以往工作经验,民警判断唐女士可能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于是对其手机进行查看,但并未发现异常。

民警放心不下,将唐女士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从其包中发现了另一部手机。令人震惊的是,诈骗分子正通过这部手机指引唐女士转账,且已获得唐女士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民警立即向县局侦查中心报告,对唐女士银行卡进行保护性止付

最终,经民警耐心工作,唐女士认清骗局,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唐女士接到了一个“公安局”的电话,对方声称唐女士涉嫌接收赃款,需要将钱转到安全账户接受公安调查,并要求其不许告诉家人。在对方的要求下,唐女士还专门购买了一个新手机用于联系。幸好民警及时劝阻,唐女士才免受电信诈骗的侵害。

警方提醒

1.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聊天软件、视频软件进行“网络办案”,更不会打探公民的个人财产。

2. 公检法机关在办案时,只会当面向你出示证件,不会通过聊天软件发送相关证件,更不会“越级办案”。

3. 公检法机关不会对你进行恐吓、威胁,更不会将家人作为威胁的筹码。

4. 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验资账户”和“安全账户”,不会要求你进行任何转账汇款及取现操作。

(来源:平安衡阳县)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平安衡阳县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