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法庭: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 “礼”
2025-07-15 19:21: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周楚远 | 点击量:77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楚远)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当感情褪去,爱成往事,返还彩礼却成了矛盾的焦点。

近日,永定区法院新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彩礼的离婚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一场婚姻矛盾,更解开了两个家庭积怨已久的心结。

婚姻起变故,彩礼成 “心结”

2024年6月,王某与张某经亲戚介绍相识相恋,不久后按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王某向张某交付彩礼及 “三金” 共计约10万元。同年年底,两人登记结婚。然而婚后,王某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两人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日渐降温。

2025年6月,受家庭琐事、长期分居等多重因素影响,双方分歧日益加深,感情彻底破裂。王某向法庭起诉离婚,认为两人几乎未共同生活,要求退还彩礼;张某却觉得 “是对方先提出分开,自己并无过错”,拒绝退还。双方父母也因此爆发激烈争执,王某家人情绪激动时甚至扬言:“若不退还彩礼,死也要死在张某家!”

法官巧调解,促双方好聚好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初步审查了诉讼请求及证据材料,考虑到两人曾有真挚感情基础,不忍让一场婚姻最终因彩礼纠纷变成终身怨怼,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友好协商彩礼问题。

因双方是经亲戚介绍相识,承办法官特意邀请当初的媒人参与调解。然后通过“背靠背”说理、“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让互谅,并根据彩礼数额、回礼情况、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提出返还彩礼的参考性意见。

最终,在法官和媒人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就彩礼退还达成一致:张某当场退还王某2万元现金及订婚时收到的 “三金”。款项与物品交接完毕后,两人在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均表示 “好聚好散,不再怨恨”,未来以普通朋友相待。一场剑拔弩张的彩礼纷争,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彩礼逐渐演变成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因彩礼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及时缓解了当事人生活的压力,也让两个家庭重归正常生活,亦化解了有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恋家庭关系,需要法律的强力支撑。下一步,永定区法院将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婚恋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拓展司法服务,以司法之力守护好万家安宁。

法官提醒:

婚姻不是明码标价的交易,彩礼应是传递祝福的礼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 “礼”、让真情归于生活,才是婚姻家庭能够长久和幸福的根本。

当感情走到岔路口,愿每位当事人都能保有体面分手的智慧 —— 不被物质纠葛困住脚步,不让曾经的美好蒙上尘埃。如此,才能让过去的遗憾随风而逝,让未来的生活继续向阳生长。

责编: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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