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开庭:保靖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润民心
2025-07-14 09:24: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姚慧君 | 点击量:738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姚慧君)7月11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阳朝乡涂坝村,公开审理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向雪原担任审判长,以“零距离”普法形式,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据悉,该案源于2024年7月,80岁的被告人张某甲与69岁的被害人张某乙因通行问题起争执,张某甲用石头致张某乙轻伤二级,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为老年人,且发生在农村地区,具有典型教育意义,保靖法院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深入案发地开庭,并邀请当地村民、村干部到场旁听。庭审中,审判长向雪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结合案情向旁听群众清晰阐释:“年龄不是免责金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深入剖析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强调“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重要性,呼吁村民摒弃“以暴制暴”的旧观念,以本案为戒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旁听群众发放普法手册,并设置法律咨询台提供现场答疑。“亲眼看到开庭,才知道动手打架后果这么严重!”“以后有矛盾先找村干部调解,绝不能冲动行事。”村民们的热议中,法治意识悄然升温。村干部文某感慨道:“一次巡回审判比开十次调解会都管用,老百姓亲眼见证法律裁判,遇事会更有分寸。”
此次巡回审判将庭审变成“法治公开课”,不仅以真实案例破除了农村“法不责老”的错误认知,更引导群众学会用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展现了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担当,让法治种子在乡村深深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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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王薇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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