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许可 黄修民)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两起涉企纠纷案件中,积极采取“全链条”调解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时间和金钱成本,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涉企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高效解纷:为企业纾困“争分夺秒”。
湖南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需要向衡阳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混凝土,经结算,湖南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付货款134万元,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该院立案庭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先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初步调解工作未果。为充分保障企业诉讼权益,工作人员及时将该案分至承办法官名下并做了前期调解工作对接。为充分保障企业诉讼权益,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后续合作及促进双方企业共赢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疏导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调解。结案后,南岳法院并未“一调了之”,而是持续跟踪督促,当事人最终自动履行全部义务。
打好“组合拳”:丰富涉企案件调解机制“融入点”。
在一起蔡某诉袁某、邵阳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双方诉求仍有一定差距,未能在案件审理阶段达成调解,该院遂及时依法判决。判决后,一方当事人提交上诉状准备上诉,承办法官收到上诉状后,为了帮助房地产公司摆脱债务纠纷、股权纠纷、经营困难、项目难以开展等困境,把企业“心上事”变成法院“上心事”,仍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和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自愿履行,一方当事人撤回上诉。案件通过“判决”+“判后组织和解”,避免上诉、执行等漫长程序,帮助企业快速正常运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南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全链条”调解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将调解工作贯穿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力量。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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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