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引烦“薪”,民警化解得民心
2025-07-01 10:27: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姜红玉 | 作者: | 点击量:638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尹杨霞 尹钰宸 潘浩)依法取得薪资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谢谢警察同志!多亏了你们的沟通和协调,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追回了,你们辛苦了!”

近日,洞口县公安局黄泥江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劳资纠纷,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调解用心用情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警情回顾

6月26日,黄泥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受雇为他人在石柱镇某村砍伐竹子,老板一直拖欠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只好选择报警求助。接报后,黄泥江派出所迅速响应,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民辅警详细询问当事人事情经过,耐心安抚其情绪,并第一时间联系欠薪方了解情况。经了解,双方因工作量核算和薪资支付方式存在分歧,导致薪资迟迟未结清。民辅警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民辅警一方面向欠薪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经过民辅警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双方最终就薪资数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欠薪方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拿到工资的当事人激动不已,紧紧握住民辅警的手连声道谢:“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忙,这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手!”此次事件的快速妥善解决,充分展现了民辅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作风,彰显了执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赢得当事人和群众的赞誉。

下一步,洞口县公安局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努力防范化解纠纷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警方提醒:用人单位及个人务必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切莫以身试法,而作为劳动者面对恶意欠薪行为,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责编:姜红玉

一审:姜红玉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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