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2025-07-04 11:03:2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胡文婷 | 点击量:769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文婷)6月30日,祁阳市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7月,被告费某在装修其商品套房时,擅自外移所住入户门约三米左右,占用了原告奉某、李某及被告费某三房(户)的共有部分,市住建部门和小区物业相关人员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奉某、李某夫妻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费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入户门移至原位置并恢复原状,费某未如期恢复,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费某未果,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费某房屋装修事宜皆由其父亲及姐姐负责,且装修后一直未居住。获取到费某父亲电话后,执行法官当即与其联系,告知该案执行情况,并再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及费某父亲现场核实房屋情况。考虑到费某房屋已全部装修完毕,且该小区同一单元的已装修房屋均存在入户门外移的情形,如一味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解决矛盾,亦存在激化矛盾愈演愈烈的风险。为推动案件和谐执结,执行法官及时转变执行思路,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费某此行为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甚至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另一方面耐心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思想上都有所转变。

至此,申请执行人主动作出让步,只要求被执行人将门头改低,赔偿相关费用,被执行人费某父亲当场表示将积极配合。6月30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执行局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并当场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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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左爽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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