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帮带”——实践先行练技能 经验分享促提升
2025-06-26 17:17:10
来源: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6514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促进检察办案队伍素能提升,近日,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开展“传帮带”活动(第三期)。此次活动聚焦职务犯罪自首认定开展了研讨学习。
活动中,员额检察官曾琳玲代表办案团队分享了在工作实践中对职务犯罪自首问题的处理及认定的一些看法与经验。
此次分享以实际案例问题为切入点,首先探讨了某某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部分犯罪事实被监察部门掌握立案,经监察部门电话传唤前往,在实施留置措施后才陆续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是否能认定为自首?通过比较在办案实务讨论中形成的两种不同观点,产生疑问:职务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在自首的认定上是否存在不同依据与标准?通过解读学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属于规定中的“主动投案”,故其在被留置后交代犯罪事实不应当认定为自首的意见更加清晰明确了。学习探讨中大家交流提到,职务犯罪案件的自首认定相比普通案件难度要大,认定条件相比其他类型犯罪要高,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特殊,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应当更加忠诚,遵纪守法方面应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员额检察官分享的职务犯罪办案经验,为大家后续在职务犯罪自首问题的处理上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参考。大家同堂学习解读相关规定,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通过“传帮带”活动,促进检察业务素能提升,持续强化队伍履职能力的建设,努力推动冷水滩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供稿: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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