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龙乐 刘泽浩)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通过“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成功执行了一起长达十年的旧案。
2015年7月,原告陶某与被告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安化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某需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陶某赔偿款1682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依法履行,原告于2015年10月向安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行踪不明,法院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近期,安化法院执行局为响应终本清仓行动,对该案恢复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财产查控,但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遂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委及户籍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现状,通过细致摸排、终于查到了李某的有效联系方式,为案件推动打开了关键突破口。
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在沟通中,执行干警清晰阐明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强调了法院后续将会采取的执行措施。在强大的法律攻势和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李某最终意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将涉案款项执行到位。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陶某年岁已高,对提供收款账户流程不熟悉,执行干警主动前往陶某家中,耐心指导其填写执行款发放账户登记表,确保执行案款准确、安全、及时汇入其指定银行账户。至此,这起历时十年的陈年旧案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安化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继续本着新案旧案两手抓的原则,持续深化“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强化措施、创新方式,聚焦难案积案,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生效文书落到实处,将人民群众的“纸上利益”兑现为拿到手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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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