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消灾”为名上演“掉包计”,“大师”及同伙获刑
2025-06-25 13:50:4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王球 朱文莉 | 点击量:10580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王球 朱文莉

自称“大师”,精通奇门遁甲,测八字,做法事,消灾难,改风水……就没有“大师”办不到的事儿。世上真有这种“玄学”?近日,桂阳法院审结了这样的一起利用封建迷信手段窃取他人钱财的盗窃罪案件。

2024年11月24日,被告人姚某、邓某、廖某、谭某商量决定以“大师消灾”方式去搞钱,并商定由姚某扮演通晓做法事的大师,由谭某负责寻找作案目标,由邓某负责搭讪并带被害人找扮演大师的姚某,由廖某负责望风。2024年11月25日上午,被告人姚某、邓某、廖某、谭某窜至桂阳县某乡镇,以“大师消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雷某的信任后,让雷某拿钱和金饰显诚意,并许诺钱和金饰在消灾后返还。后由邓某陪同雷某回家拿钱和去银行取款,雷某拿出15000元现金和一个黄金戒指交给姚某作法,姚某在给雷某作法过程中将钱和金饰调包,盗走雷某的现金 15000元和黄金戒指一枚。被告人姚某、廖某、邓某、谭某在得手后乘车返回,途中姚某借故离开,并将所盗取财物全部拿走。

桂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邓某、廖某、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姚某、邓某、廖某、谭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姚某、邓某、廖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姚某、邓某、廖某、谭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姚某、邓某、廖某、谭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谭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结合案件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遂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邓某、廖某、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姚某退赔被害人雷某经济损失15000元、金戒指一枚。

法官提醒:

所谓的“神机妙算”都是一些行骗话术,预知未来、替人消灾都是不法分子牟取利益的“幌子”。封建迷信不可取,消灾解难不可信,广大群众要提高辨别是非能力,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理性观念,切勿轻信“大师”“神医”能“消灾”等迷信之说。一旦发现家人或者朋友被骗,应当及时报警,切勿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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