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未”成长:一场跨越高墙的紧急“护航”
2025-06-25 13:40: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李璜蓉 | 点击量:712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璜蓉)6月23日,保靖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置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紧急入学需求的特殊案件,展现了司法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力度与温度。
此前,郭某与张某离婚后,儿子由郭某抚养,女儿由张某抚养。然而,父亲张某因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在保靖县看守所。正值女儿“小升初”的关键时期,按照规定,监护人必须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张某身陷囹圄,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孩子的升学之路眼看就要受阻。6月18日,心急如焚的母亲郭某向法院寻求帮助。
法官迅速研判案情,精准识别到问题的核心在于需要依法、快速变更女儿的抚养权,使母亲郭某能够合法行使监护权,为女儿办理入学手续。
考虑到孩子入学的紧迫性,保靖法院迅速启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动机制,第一时间联系保靖县司法局公证处,说明情况的特殊性和紧迫性,请求开通公证“绿色通道”;同时,积极与保靖县看守所沟通协调,在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为抵押张某办理公证手续提供必要支持。
6月23日,张某被依法提押至法院。在庄严而温情的氛围中,公证程序顺利完成,女儿抚养权依法变更至母亲郭某名下。这不仅是一纸法律文书的签署,更是为孩子顺利入学扫清了关键障碍。
高墙隔不断责任,法理中自有温情。这场联合行动,生动诠释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深刻内涵。
“孩子的事耽误不得!”承办法官彭文昕表示,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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