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明珠 唐婉)近日,零陵区法院珠山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纠缠三年的兄弟征地补偿款纠纷。蒋氏三兄弟在法庭、村委会、乡贤等多方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撤回起诉。这场跨越四十年的家庭土地纠纷圆满化解,成为珠山法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又一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征地款分配引纠纷
蒋甲、蒋乙、蒋丙系同胞三兄弟,20世纪80年代,其父母作为户主承包了村集体的山、田、地。1983年,蒋甲分家,分得部分承包田;1995年,蒋乙、蒋丙分家,剩余的承包田由二人分配。因父亲蒋某健在,家庭自留地一直未分割。2010年蒋某去世后,自留地权属问题悬而未决。
2022年,零陵区工业园因建设需要征收该村集体土地,其中包含蒋家未分配的自留地。由于蒋乙、蒋丙长期在外务工,征收协议由蒋甲代为签署。蒋乙认为征收款应三人均分,每人应得6.5万元,但协商未果,遂将蒋甲、蒋丙诉至法院。
巡回审判:深入调查促调解
珠山法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纠纷经村委会、镇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化解。为查明事实,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参与旁听。庭审中,法官发现争议核心在于土地权属不明,且因年代久远、地籍档案缺失,事实认定困难。
“通过刚才的庭审,我相信两位代理人对争议的焦点都已经很清楚了,这个案件要是判决的话,不仅伤了兄弟之间的和气,可能社会效果也不是很好。”庭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律师沟通,建议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原被告双方的律师也认同这一观点。
然而,蒋乙与蒋甲态度坚决,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吕律师,刚才我与蒋律师沟通了一下案件,我想约你和被告再到村委会调解一次,请问你是否有时间?”尽管承办法官拟定了判决书,但仍担忧“一判了之”可能激化矛盾,遂决定联合多方力量开展最后一次调解。
吕律师表示全力支持。
多元共治:构建“法官+乡贤+律师+N”调解网络
“要不,我再给他们的大堂哥打个电话,大堂哥在他们家族威望很高的,让他给他们俩兄弟再做做工作?”经过一番工作后,蒋甲和蒋乙因为2000元的差距,又翻起了以前的“老账”,村支书眼看情况不对,赶紧给承办法官支招。
“老大,你是一家之主,弟弟家里面条件差点,你帮衬一下…”当大堂哥在电话里与蒋甲聊天时,蒋甲的态度明显缓和了下来。
“蒋甲嗲嗲,小嗲嗲散根烟给你,你接到蛮。”村支书一边推着蒋乙往蒋甲那边走,一边喊着蒋甲。在村委会干部、律师、乡贤的共同努力下,承办法官从法理、亲情、乡俗等多角度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蒋甲同意向蒋乙支付部分补偿款,蒋乙自愿撤诉。
当蒋甲接过弟弟蒋乙的烟时,延续数十年的家庭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枫桥启示:小法庭的治理大智慧
本案是珠山法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实践。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机制,人民法庭从“坐堂问案”向“主动治理”的转变,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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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