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株洲芦淞法官解心结,离婚财产纠纷消积怨
2025-06-16 09:21: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丽芳 | 点击量:8837         

湖南法治报讯(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丽芳)俗话说:“离婚纠纷是没有硝烟的战争”,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考验着承办法官的经验和技巧。近日,株洲市芦淞区法院白关法庭陈坤法官通过耐心劝导,多次沟通,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13万元,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谭某和黄某原于2015年登记结婚,起初的生活甜蜜温馨,二人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小哲。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琐事逐渐消磨了彼此的感情,二人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忍无可忍的黄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谭某和黄某2022年12月自愿同意离婚,儿子由谭某直接抚养,双方就此分道扬镳。

本以为纠纷已经尘埃落定,谁知今年双方又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再生嫌隙。谭某和黄某结婚前后在黄某位于白关镇某村的户籍地自建一栋房屋,双方对于房屋的权属产生争议,谭某认为黄某侵占其房屋份额并隐瞒长期以来的租金收益,黄某则不认可谭某的说法,双方再次闹上法庭。

本案受理后,双方原本都不愿意调解,声称与对方再没有任何感情。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仍有调解的机会,遂先与双方“背靠背”沟通,就“夫妻共同财产”“农村自建房”“宅基地”等关键概念释明法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平和理性解决问题再组织双方面谈,从婚生子小哲的角度入手,以情动人,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人一致同意房屋权属和今后的收益都归小哲所有,黄某当场将此前未分配给谭某的租金收益13万元支付给了谭某。双方化解积怨,一别两宽,各自迎接新的人生。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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