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隐忍终觉醒 法院“护身符”守护家暴受害者
2025-06-11 17:11: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袁文平 | 点击量:2238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袁文平)“法官,我和女儿被家暴了,你们能不能保护我?” 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接到李女士的紧急求助,一起长达二十多年的家庭暴力事件浮出水面。

据悉,赵先生与李女士于 2000 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然而,在婚后的漫长岁月里,赵先生多次对李女士实施暴力。为维系家庭完整,李女士一直选择隐忍。直到不久前,赵先生的暴力行为升级,不仅殴打妻子,还对女儿施暴。看着女儿身上的伤痕和手机里的威胁短信,李女士终于意识到,沉默只会让暴力加剧。

2025 年 4 月的一个清晨,在家人搀扶下,李女士走进永定区人民法院求助。经办案法官审查,认定李女士及其女儿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条件。法院迅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依法裁定:禁止赵先生对李女士及女儿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李女士及女儿。

裁定作出后,法院干警立即联动赵先生所在地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一同前往其家中送达裁定书。面对喝醉酒吵闹叫嚣、拒签文书的赵先生,法院干警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告知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并采取留置送达方式,确保保护令及时生效。

次日,社区反馈,赵先生已认识到错误,向李女士认错,并承诺不再施暴。此次事件中,永定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时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既保护了李女士及其女儿的人身安全,也对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承办法官表示:“法院保护令就像随身警报器,一旦被违反,施暴者将面临拘留甚至刑事责任,法律会为受害者筑起坚实屏障。”

法官提醒,家庭暴力绝非 “家庭内部事”,家庭成员应互敬互爱,理性处理矛盾。面对家暴,受害者要敢于说 “不”,及时向村(居)委会、派出所求助,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李女士及其女儿的经历警示所有家暴受害者:隐忍无法换来安宁,法律才是真正的 “护身符”。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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