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化纠纷 共筑安全市场
2025-05-30 18:48: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刘庆 | 点击量:826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动者致害责任纠纷。

刘某在某公司开办的市场长期经营个体生意。某商行店铺位于该市场月台上,常使用自制的手推车(重约200斤)装卸和运送货物。一日,因该商行员工疏忽,未停稳的手推车从月台上掉落,砸伤了正在月台下方取水的刘某。经鉴定,刘某胸椎压缩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刘某、商行、公司三方因责任认定和赔偿争议不断,市场内正常经营秩序也受到影响。

为定分止争,承办法官在查看监控视频及市场环境照片后,多次组织各方调解,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明确某商行作为雇主,需对员工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指出某公司作为市场管理方未在月台上设置护栏,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三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商行、某公司共同赔偿刘某的各项损失。

此次调解,既化解三方的矛盾、修复市场经营秩序,也推动市场安全隐患整改。法官提醒:用人方需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公共场所管理者应需完善防护设施,从源头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共建安全营商环境。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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