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伤人,主人不认账?涉宠物纠纷怎么处理?|《庭审内外》⑩来了
2025-05-30 08:45:59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广播电视台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 | 点击量:9457         

孙女被狗咬伤,爷爷上门理论,谁料也被狗咬伤腿。狗主人陈某不承认。这类涉宠物纠纷怎么处理?衡阳法院、衡阳广电联合摄制的《庭审内外》第10期为您解答。常宁市人民法院罗桥法庭庭长刘莉:

我国《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狗狗不是烈性犬,但违反管理规定,主人没有给它拴绳或者没有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导致狗狗咬伤了人,主人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如受害人故意挑逗或挑衅狗狗导致受伤,主人可以减轻责任。

这里,也希望广大养犬人士都能自觉遵守文明养犬的规范,共同打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广播电视台(案例来源:常宁市人民法院))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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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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