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工商联+法庭”联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2025-05-29 15:53: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贺诗魏 | 点击量:726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贺诗魏)“从未体验过如此高效的联动模式,我代理的涉企案件三日就解决了!”湖南省农业某担保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蒋某激动的称赞道。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林法庭创新使用“综治中心+工商联+法庭”的联动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涉企纠纷,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2019年11月28日,被告肖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衡东支行(以下简称邮政银行)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00万元,贷款于2024年12月2日到期。同日,被告肖某与原告湖南省农业某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双方约定原告为被告的借款本息债务向债权人邮政银行提供担保,被告旷某、肖某某、赵某、湖南某农林公司分别与原告签订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书》,约定相关反担保措施以保证原告权益的实现,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次日,原告与邮政银行签订《小额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被告肖某上述借款合同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被告肖某未按期向邮政银行偿还借款本息,原告在收到邮政银行发出的《担保履行责任通知书》后向邮政银行代偿642 004.74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肖某催款,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定各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杨林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创新使用“综治中心+工商联+法庭”联动模式调处该案。承办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详细了解被告未及时偿还贷款的原因,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后,根据各方调解人员的优势,分工协作。工商联工作人员负责与企业一方联系,从企业发展与诚信经营等角度出发,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调解,以减轻企业负担。驻庭调解员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各被告,及时解答各被告的疑惑,打消其顾虑。经过共同努力,最终各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该起涉企纠纷仅用时三天,便圆满化解,为企业节省诉讼费10800元。

末端“触角”再延伸一点、联动解纷再深入一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林法庭通过与综治中心的紧密协作,联动多部门构建起多元解纷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法院单一办理模式,向综治中心一体化协同办理模式延伸。这一转变实现了纠纷化解从“被动受案”到“主动治理”的跨越,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从源头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和辖区内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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