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融母女心:法庭里的一场“春日和解”
2025-05-27 15:12: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刘文密 | 点击量:989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文密​)春日的阳光穿过衡东县人民法院的玻璃窗,在调解室的桌角织出一片暖光。13岁的小涵(化名)握着法官的手,抬头望向对面红了眼眶的妈妈,终于轻轻说出那句藏了多年的“我想你”。这场看似冰冷的抚养费纠纷,最终在司法温情的浸润下,化作了母女掌心相贴的温度。

对簿公堂:孩子的无奈与渴望

小涵父母早年离婚,她跟随父亲罗先生生活。近年来,父亲一人实在难以负担家庭的开支,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而母亲周女士因婚姻变故等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且未及时探望小涵,母女关系逐渐疏远。小涵在学校多次因学费、生活费问题焦虑,最终含泪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小涵低头攥紧衣角,声音颤抖:“我不是想要钱…… 我只是想让妈妈看看我。”周女士红着眼眶抱怨生活压力,双方情绪对立激烈。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这起看似简单的抚养费纠纷背后,隐藏着母女间深层的情感隔阂——小涵渴望的不仅是经济支持,更是母亲的关爱;周女士则因婚姻挫折陷入自我封闭,忽视了女儿的情感需求。

柔性司法:让法律成为修复亲情的桥梁

“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不能只看‘案结’,更要追求事了心和。”刘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与母女俩谈心。经过长达1个小时的耐心疏导,周女士终于流下悔恨的泪水,主动提出想给女儿一个拥抱。刘法官随即让母女俩面对面倾诉,小涵哭着抱住妈妈,周女士哽咽着承诺:“以后每个月都会陪你过‘家庭日’,再也不缺席你的成长。”

调解结案:以爱之名重启温暖时光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女士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并直接打入小涵的微信账户中。小涵也理解母亲的难处,答应在节假日多多陪伴母亲。庭审结束后,母女俩手牵手走出法院,小涵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们处理未成年人案件,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更要让爱重新流动起来。”衡东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刘法官介绍。近年来,衡东县人民法院创新“情感修复+持续回访”机制,为涉诉家庭定制“亲情重建方案”,像这样以“情感调解”为主线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提升至90%,回访中65%的家庭关系显著改善。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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