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芦淞区法院智慧解“锁”,企业租赁案圆满执结
2025-05-27 09:00: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丽芳 陈洁靓 | 点击量:9066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罗丽芳 陈洁靓)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国有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天平的两端,一边是国有资产保护,另一边是500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面对这道关乎法治与民生的难题,芦淞法院用司法智慧书写了双赢答卷。

2016年,快速发展中的湖南某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某地质监测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十五年。谁曾想,突袭的疫情让酒店行业遭遇寒冬,这个曾拥有50余家分店的集团,在2022年已缩减至20余家分店。2023年6月起,湖南某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开始欠付房租,2024年湖南省某地质监测所将湖南某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解除租赁合同,湖南某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某地质监测所欠付租金68万元,若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需承担违约金51.8万元。后因湖南某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某地质监测所向芦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去酒店了解情况,酒店经营情况确实大不如前,若强制扣划将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员工500余人工资发放及社会稳定。“我们理解企业的难处,但国有资产也不能流失。”监测所财务负责人的话道出了矛盾焦点。

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运用“两步工作法实现多方共赢。

第一步:主动调查核实。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奔赴涉案酒店,与酒店负责人约谈,耐心倾听酒店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发展诉求,同时全面调取企业的经营数据、财务报表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准掌握企业的经营现状、资金流动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

第二步:促成执行和解。法院多次与某地质监测所负责人沟通,向其转达企业现状,并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调解技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2025年1月2日,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某酒店当天便履行全部和解协议的义务,及时支付了相关款项,案件当日顺利履行完毕。

芦淞法院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手段,以调解促成双方共赢,既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渡过难关创造条件,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司法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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