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发令 护“未”成长
2025-05-26 09:29: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周子熙 李萍 | 点击量:8792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周子熙 李萍)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依法追究刑责的同时,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以司法惩戒+情感唤醒+家庭矫治,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方式。从一纸判决到多重守护,为迷途少年照亮回归之路。

今年5月,株洲中院少年法庭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刑事案件。经调查发现,被告人欧某处于青春期。父母离异后,长期缺乏关爱与教育。他逐渐脱离家庭和学校监管,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为纠正监护人在教育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引导他们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法院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为欧某母亲提供公益教育指导。确保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和教育,引领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我以后一定会多多与孩子沟通,并关注孩子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弥补作为家长的失职!”指导活动结束后,欧某母亲表示今后一定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帮助欧某更好融入社会。

司法不应只是冰冷的惩罚,更应是暖心的守护灯塔。随判决书一同送达的还有一份《法官寄语》。当司法在庄严中注入温度,惩罚便不再是终点,而成为社会共治的起点。

近年来,株洲中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具体的家庭生活中,着力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下阶段,“株法之光·未爱启航”行动将持续以法治之力筑牢成长防线,让每个孩子都能向阳而生。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