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现场解“法结” 析法明理化“心结”
2025-05-26 09:07:5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陶纯 蔡澄 | 点击量:802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陶纯 蔡澄) 近日,株洲市天元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权益民事赔偿案件。

2024年9月的一天,在暴雨中维修房顶漏水的邹某用手抬起一根5米多长的钢管时,因钢管触碰到房屋旁边的高压线而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多个基层调解组织对该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因各方当事人僵持不下,无法达成共识。该案诉至天元法院后,各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意见分歧很大,且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及房产归属历史遗留问题,案件陷入僵局。

本案中,原告方的当事人有两人系未成年人,一人系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为彻底厘清案件事实,早日化解矛盾纠纷,早让原告方拿到救急的赔偿款,案件承办团队走访了前期对事故进行调查的应急管理局,就相关专业技术问题进行咨询;两次组织当事人深入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用携带的卷尺对事故现场再次进行测量;三次上门与案涉第三人进行沟通、听取意见。最终,承办法官召集各方当事人在法院进行调解,当场释明《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指出各方当事人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通过析法明理,晓以利害,经过5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及第三人共同赔偿原告方各项损失共计100余万元。

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原告方当场流下感激的泪水:“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被告及第三人也都被承办法官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所感动,纷纷与法官握手并表示:“法官辛苦了!”

“法槌虽重,人心可称”。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天元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用法治温度消融矛盾坚冰,以司法智慧搭建沟通桥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既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度,更触摸到司法为民的温度。庭后相视而笑的面庞与紧握的双手,恰是法治中国建设道路上最温暖的注脚。"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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