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视野】江华: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提醒民众拒做“菇勇者”
2025-05-16 16:27:1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刘军 蒋云祥 | 点击量:996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军 蒋云祥)近期,气温持续回升,雨水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也是群众误采误食中毒的高发时段。为防范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采禁食野生蘑菇宣传专项行动,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县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召开江华县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部署会和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知识培训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不要轻信个人经验和民间方法来鉴别毒蘑菇,切勿采摘、买卖、食用野生蘑菇……”,5月1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8台装有“大喇叭”的宣传车在县城大街小巷、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游宣传。此外,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印发《“珍爱生命、远离毒蘑菇”——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珍爱生命、远离毒蘑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校家长微信群、“连心桥”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广播等媒体广泛发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警示和影像宣传资料。深入农村地区进行面对面宣传,充分利用乡镇赶集等重点时间节点,累计播放毒蘑菇宣传片102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村、社区、集贸市场、学校和进入山林地出入口张贴宣传画1300余份,警醒群众远离毒蘑菇,普及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指导经营者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用菌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采购食品原料时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来源可追溯。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62家,未发现经营出售、采购来历不明野生蘑菇的行为。

下一步,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管控力度,严防野生蘑菇进入市场、流向餐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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