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司法温情沁润民心——胜桥司法所联动多方为脱贫户维权纪实
2025-05-09 13:50: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何辉艳 | 点击量:799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辉艳)5月7日,常宁市司法局胜桥司法所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人民法院,在渣石村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烈犬伤人赔偿案,这场看似普通的犬只伤人案件背后,是胜桥司法所践行“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温情缩影。

2024年4月29日,自幼失怙的少女张某祥在返村途中被未拴绳烈犬咬伤左腿,其祖父张某贤前往狗主人陈某忠家交涉时再遭咬伤。面对祖孙二人的赔偿诉求,陈某忠以“未亲眼目睹”为由推诿。无奈之下,祖孙二人只能自行垫付狂犬疫苗接种费用,高昂的治疗费用令这个刚脱贫的家庭陷入困境。

“不能让群众因案返贫!”胜桥司法所所长滕卫民在走访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了维权帮扶机制。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5次上门调解,耐心向陈某忠释法说理,但调解未果。随后,他们又协助其收集证据,指导撰写诉状,并积极对接常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祖孙二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援助律师唐黎深入现场取证,调取报警记录、走访目击村民,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最终,常宁市人民法院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让群众切身感受司法公正。“以前遇到纠纷总怕打官司,现在司法所把服务送到家门口,我们维权更有底气了!”张某贤老人感慨道。

未来,胜桥司法所将继续完善"调解+普法"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用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让司法温情沁润更多困难群众的心田。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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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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