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不是终点,诚信方是归途
2025-04-25 10:38: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荣梓辰 | 点击量:614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荣梓辰)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唐某实施司法拘留,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件简介

2023年10月28日中午,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于操作不当,正三轮车发生侧翻,致使唐某、朱某受伤,车辆受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因双方在医疗费用,误工费用问题上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唐某向朱某支付十四万余元。此后,唐某并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向东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唐某住处进行调查劝解,并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始终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消极对待,躲避执行。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家中之前养殖了许多头牛,在该案件发生后家中的牛全部都卖了,但所售卖牛获得的利润却不知所终。在了解该线索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唐某传唤到案,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劝说唐某拟定一个分期还款计划,但唐某仍拒绝履行。面对如此行径,东安法院果断亮剑,依法决定对唐某强制拘留十五日,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

司法拘留并非最终目的,而是以法律威慑破除侥幸心理,用惩戒教育唤醒诚信良知。法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恶意逃避履行者重拳出击,彰显司法权威;对主动悔过给予履行宽限期,铺就诚信回归之路。

责编:左爽

一审:左爽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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