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运气“拉车门”盗窃?“好运”变“真刑”
2025-04-24 15:48:3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姜红玉 | 作者: | 点击量:773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汤伟志)“这辆车没上锁”,“这辆车窗还开着”,小蟊贼常以夜色为掩护,在街头徘徊不开锁、不撬门、不砸窗,一辆一辆的拉车门,“开盲盒”,“碰运气”遇到没锁车门的便立即盗走车内财物……

近日,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破获一起“拉车门”式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群众追回被盗名贵烟酒若干。

案情回顾

4月4日10时许,市民黄女士来到金石派出所报警称,其凌晨停放于某酒店停车坪的轿车内,被盗了2瓶名贵白酒和6条香烟。接报后,金石派出所迅速组织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充分发挥综合指挥室的研判功能,经过调取监控视频、开展分析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身份信息和藏匿地点,办案民警经过坚持不懈的蹲守,于当晚在金石镇某酒店内将刘某某抓获归案,并追回黄女士被盗的6条香烟和2瓶白酒。

此时,距接到报警仅10个小时。经审讯,刘某某对其盗窃,黄女士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盗窃所得的烟酒均已退还失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1、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主首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离开车子时要锁好门窗,不要出于侥幸心理,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另外一些随身物品也别放在车内的明处,容易引发犯罪分子临时起意的犯罪。

2、尽量停放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车主在停车时,尽可能将车辆停在尽量靠近摄像头的地方,对犯罪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3、后备箱不是保险箱。不要在车内留有钱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烟酒礼品等贵重财物,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给您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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