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04-23 17:11:17          来源:江永县人民法院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6300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名下财产情况,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成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何孔龙,男,1984年3月5日出生,瑶族,居民身份证号码431125198403053116,住湖南省江永县桃川镇宅田村四组107号。

案件标的:179906元。

悬赏事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

悬赏时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一、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何孔龙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悬赏奖励。

二、多人同时举报的以最先登记的为主。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线索的个人(单位)予以保密,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本院执行工作人员。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746-5722398,18874668631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3日

责编:左爽

一审:左爽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江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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