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销毁禁用渔具,保护渔业资源
2025-04-21 10:57: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郝宇 | 点击量:920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郝宇)4月18日,经江永县检察院跟进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在江永县永明河上江圩河段开展整治“非法捕捞”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守护渔业生态安全。
4月10日,江永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永明河上江圩河段存在“地笼”捕鱼的问题。“地笼”孔眼小,幼鱼、幼虾进入后难以逃脱,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投放“地笼”捕鱼,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危害永明河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4月15日,江永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部门处理已发现的“地笼”捕鱼的问题,同时加大对永明河沿岸日常巡查力度,预防非法捕捞的行为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制定整治“非法捕捞”行动方案,并于4月18日上午,对永明河上江圩河道出现的地笼等非法捕捞工具进行全面清缴,现场集中销毁禁用渔具“地笼”763床,放生鱼获物约80公斤,查获使用“地笼”捕鱼1人。
过度捕捞和禁用渔具的使用会导致渔业资源枯竭,而“地笼”捕鱼行为多发且易复发。下一步,江永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大走访排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地笼捕捞、电力捕捞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保护渔业资源的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渔业资源保护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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