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零元办到了流量卡,岂料落入了消费“陷阱”……
2025-04-18 16:46:3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刘江蓉 赵玉凤 | 点击量:997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江蓉 赵玉凤)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再次为公众敲响个人信息安全警钟。

案件中,原告王某长期遭受自称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骚扰,对方以其拖欠 3 万元货款为由进行恶意催收,甚至多次向王某所在单位散布不实信息,致使王某个人声誉严重受损。王某通过录音取证并委托律师调查后发现,涉事号码登记在李某名下,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被告李某辩称对催收行为毫不知情,并否认录音中的声音是自己。经法院深入调查,李某曾参与某平台 “零元办理流量卡” 活动,此后未妥善管理已实名认证的手机卡,导致该号码被不法分子盗用实施侵权行为。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条款,认定李某对个人信息保管存在重大过失,客观上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

在法官主持下,李某当庭向王某诚恳致歉,并承诺立即注销涉案号码。鉴于李某非直接侵权人且态度积极,王某接受道歉并自愿放弃经济赔偿诉求。

法官对此案进行解读:公民需重视个人信息保管义务,若因重大过失导致信息泄露并造成他人权益受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中,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实施骚扰诽谤构成直接侵权,而李某作为号码实名登记人,在参与 “零元办理流量卡” 活动后,未及时注销闲置号码或采取解绑、挂失等必要措施,其放任号码脱离管控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主观上存在过失,故需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王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名誉权,法院通过调解平衡双方权益,既维护了受害人尊严,也为公众敲响了警钟。

法官特别提醒,公众切勿轻信 “零元办卡” 宣传,审慎提供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敏感信息;应定期通过工信部官方途径核验名下电话卡;停用手机号或旧卡销户时,需同步解除银行卡、社交账号等关联业务的绑定;接到 “债务纠纷” 类陌生电话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发现身份被冒用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全证据 。此外,对于扫码免费领礼品需填写身份证号、街头地推 “零元办卡” 不核查用途、所谓 “运营商客服” 要求人脸验证、二手交易平台收购实名手机卡等情景,公众务必提高警惕。

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时代的生存必修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莫因贪图小利而遭受损失。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