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法院关于撤回一起悬赏的公告
2025-04-17 18:06: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6941         

​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建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对被执行人李建成的执行悬赏公告。现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李建成达成执行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李建成的悬赏公告。我院现决定对被执行人李建成的悬赏公告予以撤回。举报人提供的法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李建成的财产线索不再适用悬赏条件。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李强

2025年4月17日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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