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受限寸步难行,强制措施促“老赖”主动履行
2025-04-17 09:17:1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童彬霖 | 点击量:1012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童彬霖)“法官,我愿意履行,高铁票都买不了,真难受!”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彭某主动履行义务。   

    某保险公司与彭某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彭某需赔偿保险公司14572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彭某始终未履行义务。保险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平江法院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车辆,并多次电话督促履行,但彭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彭某名下无足额财产,为打破僵局,法院依法将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措施生效后,彭某的生活受到全方位限制,无法乘坐飞机、高铁,银行信贷受阻,消费、出行处处受限。最终,迫于强制措施的巨大压力,彭某主动联系法院,全额支付了赔偿款,法院随即解除其所有强制措施,案件圆满执结。
    强制措施不是目的,而是推动履行的有效手段,对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平江法院将坚决采取限高、失信、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心存侥幸的“老赖”,终将付出更大代价。平江法院将以“如我在执”的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让“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为构建诚信社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编:陶江云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