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离婚案,一别两宽各自安
2025-04-05 08:03: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31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高健欢)近日,洪江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化名)与被告李某(化名)相识后,于2022年7月登记结婚,双方感情一般,婚后无子女。由于二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也没注重感情的培养,缺乏思想交流与沟通。双方在婚后的生活过程当中逐渐发现彼此在观念、性格和脾气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三观不合始终无法建立较深的夫妻感情,反而经常为了家庭琐事纷争不断。现二人已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特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后,通过电话联系到原、被告,耐心询问其对于这段婚姻的态度和诉求。原告表示,被告在婚前和婚后陆续向自己借款好几十万元,被告已经还了大部分借款,还欠5万元,现要求被告偿还5万元,并支付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经营分红。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和双方沟通,发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后,于是展开了调解工作。期间,承办法官仔细聆听、耐心引导,通过情法理相融合,劝解二人理性看待已逝去的感情。最终,双方思量再三,各自做出退让,原告同意被告只需偿还自己2万元,被告也同意离婚。二人好聚好散,一前一后离开了法庭,结束了这段婚姻。

一宗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解决,不仅是情、理、法的交融,更体现着司法为民的担当。洪江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治愈式”家事审判改革精神,在婚姻纠纷的调解中,不止要调解和好,也要调解和离,对于家庭出现的“裂痕”且难以消除的情况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帮助当事人更理性、更阳光地面对未来的生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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