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五联共建纾民忧 枫桥经验润乡情——七旬离异夫妻相邻权纠纷就地化解
2025-04-02 16:33: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陆庆国 | 点击量:738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陆庆国)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衡南法院“五联共建”机制落地见效,衡南法院栗江法庭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近日在衡南某村,栗江法庭联合院立案信访局、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及村委会“五方联调”圆满化解一场因相邻权纠纷引发的矛盾,生动展现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本案当事人张某与李某(化名)系离异夫妻,年逾七旬。离婚后,双方矛盾并未化解仍相邻而居,双方都在对方房屋处堆砌闲置物品影响正常使用,矛盾不断升级,甚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经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张某故一纸诉状起诉至栗江法庭,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情绪对立激烈且有信访意愿,承办法官决定启动“五联共建”联动调解机制,联合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镇司法所负责人、综治中心主任及当地村支书组成联合调解组,深入村居开展“上门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

多方联动聚合力 情理法交融促和解‌

调解当日,联合调解组赶赴现场,实地查看案涉争议房屋。承办法官与立案信访局局长结合《民法典》相邻权法律规定,现场释明权利义务;司法所调解员从情理入手,疏导双方积怨;综治中心干部结合乡村治理经验提出折中方案;村支书则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协调邻里见证调解过程。五方力量分工协作,通过“背对背”倾听诉求、“面对面”协商方案,逐步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经过三小时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明确房屋使用界限,双方各退一步,搬开影响对方房屋使用的闲置物品,并承诺不再因此引发纠纷。

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五联共建彰显实效‌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五联共建’机制与枫桥经验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表示,通过整合法院专业力量、基层治理部门及村级自治组织优势,实现了“1+1>2”的调解效果,既解决了法律问题,更修复了邻里关系。某司法所负责人补充道:“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个案,还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真正做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栗江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深化“法庭+”多元共建联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通过联动调解成功化解涉老、涉农纠纷数十起,切实将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最末梢”,为乡村振兴注入和谐动能。

下一步,衡南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让“枫桥经验”在乡村沃土上焕发新的生机。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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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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